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出臺《藥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制度(試行)》,涵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工作者、藥學專家以及從事過藥品監管工作的人員等各群體人員,進一步深化藥品安全社會監督機制,在廣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在挖潛和增效上做文章,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員監督“探頭”作用,全方位推動藥品監管能力提升。
藥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多角度參與監督,做藥品監管的“陪審員”。建立廣泛參與監督機制,明確監督員可以提供藥品領域違法行為和相關違法案件的線索,可以參加藥品安全執法有關會議和活動,保證監督員全過程、全流程、多角度參與藥品行政執法。
利用藥品安全社會監督員聯系群眾廣泛的有利條件,隨時了解社會各界對藥品監管工作的反映,拋開顧慮、公正監督,通過座談會等方式,搭建溝通平臺,毫無保留地反饋廣大人民群眾的愿望要求和意見建議,讓群眾的需求得到及時回應。
組織藥品安全社會監督員采取現場或網絡方式開展藥品安全監督活動,立足自己的行業領域、職業特長,有針對性地調研,積極對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提出意見建議,使藥品監管領域制定出臺的各項措施更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更符合廣大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的新期待新需要。
此外,組織藥品安全社會監督員學習法律法規、政策舉措、科普知識,及時了解我市開展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有關情況,參與普法宣傳,幫助群眾解疑釋惑,助力企業嚴格落實各項政策措施,推動形成社會共享、有序參與的藥品安全共治格局。
記者 徐志勤 通訊員 趙元元